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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教学 | 双师同台 融合施教——侵权责任法

作者:曾子溪浏览次数:575发布时间:2024-12-17 19:11:46

为深化高校协同育人理念、夯实协同育人体系、创新协同育人形式、丰富协同育人文化为实现路径,创新双师同台协同育人体系内容和方法,切实推动法学院学子理论知识学习拓展主阵地主渠道双线协同,提升育人实效。校内主讲老师李奕老师特邀请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郑玉敏教授于2024年12月3日、11月26日、12月10日入校开展协同教学。

本次协同教学过程中,郑玉敏老师为2023级法学5-6班的同学们深入讲解了《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郑玉敏教授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学术底蕴,深入浅出地解析复杂的法律条文,将枯燥的理论知识变得生动有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例如讲解高度危险责任这一章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36-1244条的规定重点讲解高度危险责任的归责原则、责任类型、责任主体、免责条款......

郑玉敏教授通过法条对应知识点,给我们讲述了核事故损害责任、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高度危险区域致害责任及其区别,如何区分一般法条和特殊法条,不同责任类型的不同主体区分等等。

在注重专业讲解的同时,郑玉敏老师在教学中通过分享真实经历和互动的形式,极大激发了同学们的课堂激情,让每一位同学都受益其中。

法学6班曾子溪同学:“老师用大框架引入课题,注重知识的系统性和逻辑性,帮助我们建立良好的知识结构,让我在后续课程中逻辑思路更加的清晰。重点知识通过反复强调、实例讲解等方式加深了我对知识点的记忆。” 

法学5班江凌同学:“通过今天郑老师在侵权责任法上的教学活动,同学们感受到了提前确立自己未来职业规划方向的重要性,明确了近两年来法考以及公务员考试的基本情况及通过率,对未来的规划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法学院十分重视多层次开展协同教学实施,通过补强校外协同师资资源、优化协同教学课程内容、突出学生课堂参与需求等,持续加强协调教学理论的视野拓展,提升育人实效。协同教学加深同学对于本章课程的学习,拓宽同学专业知识面,激发大家对于法学专业的学习信心和动力。



文稿:曾子溪

图片:曾子溪

初审:杨金元

复审:魏   薇

终审:姜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