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领导简介
作者:法学院浏览次数:12587发布时间:2024-03-23 10:04:52
院长 刘 红
刘红,教授,经济法学硕士,现任东莞城市学院法学院院长,兼任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员、东莞市法学会副会长、东莞市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中心专家、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东莞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东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荣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1项、校级教学成果奖多项;荣获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公益创业铜奖指导教师等称号;荣获“全国民办高校法学教育突出贡献奖”。指导多项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出版学术专著1部、教材2部;在《学术探索》《湖北社会科学》《科技进步与对策》《行政与法》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完成省级教改和科研课题多项;现主持2项广东省本科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执行院长 李阳桂
李阳桂,男,台湾成功大学法学博士,校聘副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广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东莞市人民政府首届立法咨询专家、东莞市政法委“双百”宣讲专家、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东莞市法学会理事,现任东莞城市学院法学院执行院长。曾多次荣获东莞城市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主持校级以上课题8项,其中市级以上课题3项。参加省级以上课题8项(6项课题排名第二),公开发表论文15篇,其中SSCI、EI多篇。
党总支书记、副院长 姜虹
姜虹,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东莞城市学院党委委员,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法学院副院长。黑龙江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黑龙江省投资评审中心专家、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特邀监督员 。
先后两次获得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主持和参与完成国家、省级重大项目10余项,市级项目2项,完成横向课题数项,获得国家专利10余项,发表论文数篇,发布省级地方标准6项,软件著作权6项。
多次荣获系统及单位“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优秀职工”、“文明个人标兵”等荣誉称号,荣获“广东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民办院校分会”三等奖,多次在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奖。
副院长 付佳荣
付佳荣,男,中共党员,博士,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现任法学院副院长,东莞市社科院、社科联特约研究员。主持和参与多项教科研项目,发表论文数篇,多次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省市级奖项。曾获校教学卓越奖,并在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创新教学大赛、课程思政教学比赛中获奖。多次荣获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个人等称号。
党总支副书记 魏 薇
魏薇,女,中共党员,新闻传播学硕士研究生,荣获广东省第九届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参与)省部级、厅局级教科研项目5项,主编教材1部,参编教材1部,公开发表论文多篇。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攀登计划、挑战杯等赛事多次获奖。进入东莞城市学院以来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初审:杨金元
复审:魏 薇
终审:姜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