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
当前位置:首页-学院动态-新闻报道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与东莞城市学院举行人才培养合作签约仪式

作者:叶纯吉 朱佳欣浏览次数:114发布时间:2024-11-10 17:49:07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引领推动深化改革中的决定性作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将智慧和力量汇聚到落实全会决策部署上来,我校根据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法院与高校协同育人合作机制,培养新时代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11月1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与东莞城市学院举行人才培养合作签约仪式。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春梅、寮步法庭庭长曾昭永、执行局副局长谭添荣及民五庭审判员出席仪式。东莞城市学院副校长周庆、法学院执行院长李阳桂、党总支书记姜虹、副院长付佳荣、法律系主任李奕及专任教师叶纯吉参加仪式。

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深化,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部署,为精准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以一体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创新强省、人才强省建设为目标,在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上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与东莞城市学院举行人才培养合作签约仪式,开启“院校共建”教育新模式,周庆对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东莞城市学院最近的办学动态及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情况。

她表示,“院校共建”旨在打破高校和实务部门的体制壁垒,深化司法部门和高校在育人方面的资源共享和交流合作,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勇于担当、勇往直前、勇敢先行,一步一脚印地推进教育强国建设,通过落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解决教育、科技、人才错位的问题。

周庆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人才共育需要法院和高校的合力,希望在实践课程、专项调研、学生实习、学术研讨等方面建立更深层次的合作关系,通过实务专家授课、举办研讨活动、第二课堂共建等方式推动司法实务和教学科研的双向互动,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形成紧密型、多领域、持续性的院校合作新格局,响应《决定》在诸多领域的协同变革,打破藩篱、统筹推进,以“院校共建”新模式破解现代化进程中的堵点难点。随后,其他与会成员就人才培养方式及双方的合作推进交流意见。

理论实践提升改革水平,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数智化转型,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多人才和智力支持,周庆一行先后参观了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建长廊、诉调对接“1+2+3”调解专区、信息化诉讼服务平台等地,并就院校共建、人才共育等事宜进行交流。

会上,黄春梅对东莞城市学院领导及老师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并介绍了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机构概况及法院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履行审判职能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黄春梅表示,东莞城市学院拥有优质的教学资源,是一所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高等院校,通过“院校共建”,将进一步促进理论教学和司法实践的融合发展,扎实推进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在构建新安全格局上取得新突破。

黄春梅强调良性法学教学应立足政治思想教育,开展法学专业知识及思政知识融合教学。此外,基于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培养,学校应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改革,注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信息化知识教育及心理素质教育等,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在深化改革创新中进一步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签约仪式上,黄春梅与周庆代表双方签署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书。

教育改革助力强国建设,推动全会重大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落地见效,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刻认识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指向和内涵,为此双方将持续围绕学生实践、学术研究、人才共育等方面展开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交流,通过推动审判实践与法学教育的融合发展,共同培育优秀法治人才,助力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钉钉子的精神,攻坚克难,精准抓好各项培养机制建设的落实。东莞市城市学院将以此次院校共建为契机,不断优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高校力量。


文稿:叶纯吉 朱佳欣

图片:付佳荣 叶纯吉

初审:杨金元

复审:魏   薇

终审:姜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