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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城市学院获批东莞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

作者:杨金元浏览次数:188发布时间:2024-10-08 16:22:22

为多渠道汇聚民意民治,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东莞市人民政府确定20家单位为立法基层联系点,东莞城市学院成为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之一,也是东莞唯一一所获批5年内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高校。


一直以来,东莞城市学院法学院坚持“党建引领、与法同行”的思政育人理念,共建“法律与社会服务产业学院”,聚焦法治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依托“超大城市法治研究中心”应用科研平台与东莞市社科联、法学会全链条合作,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咨政报告,加强地方立法研究,以研究成果服务地方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生活。

作为立法基层联系人,东莞城市学院法学院执行院长李阳桂博士多次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应群众愿望,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期盼反映到法律法规中,对《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东莞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韶关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东莞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立法提出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的建议,积极发挥政府立法基础联系点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下一步,东莞城市学院将不断深化拓展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功能,将联系点职责任务从“立法中”向“立法前”与“立法后”两端延伸,在征求意见、立法调研、立法宣传、立法后评估全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独特作用和优势。


撰稿:杨金元

图片:梁   恒

初审:杨金元

复审:朱佳欣

终审:姜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