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携手共建 共育法治人才
作者:蒲春平浏览次数:227发布时间:2024-09-06 17:18:03
为进一步落实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目标,顺应调解工作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满足国家和社会对高素质法治专门人才的需要,法学院于9月4日举办《调解实务》课程校院共建研讨会。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人民法庭庭长曾昭永法官、副庭长王锦兰法官、黄晓静法官、吴勇洲法官应邀出席研讨会,东莞城市学院副校长李振华教授,法学院领导与部分教师参会,研讨会由法学院院长刘红教授主持。
刘红院长致欢迎辞并介绍法学院基本情况,针对《调解实务》课程校院共建提出构建“五共”体系:共同制定课程目标、共同建立课程体系、共同参与教材编写、共同进行授课与共同建立实践教学基地。
寮步人民法庭庭长曾昭永法官发表了讲话,他充分肯定了课程院校共建的重要意义,并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无讼社区建设、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中院校合作共建提出具体建议。
《调解实务》课程负责人王雄文副教授介绍了课程性质、开设目的、任务及具体实施方案,并就当前课程开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课程实施与考核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任课教师蒲春平、丛珊等老师结合课程开设情况进行了研讨。
东莞城市学院副校长李振华教授最后做了发言,他充分肯定寮步人民法庭在校院共建、合作教学、共育法治人才等方面所做的重要贡献。
他指出,此次研讨会内容丰富,产生了许多创新观点。他勉励法学院要切实用好实务导师这支重要力量,在实践教学、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勇于探索、先行先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东莞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求,着力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应用能力的卓越法治人才。
文稿:蒲春平
图片:袁颢瑜
初审:郭曼捷
复审:杨金元
终审:姜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