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访】李奕: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作者:admin浏览次数:5669发布时间:2024-06-07 11:57:05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本期“教师专访”我们有幸邀请了法律系主任李奕老师,让我们进入采访时刻,倾听李奕老师为我们带来她在教育领域的思考和感受。
李奕,湖南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广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兼职律师。主讲《民法总则》《物权法》等课程,所授课程受到学生好评。曾获广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第四届的优秀论文奖,主持完成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项,主持完成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项,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多项。
她说:写作是法律人的基本功。
研究结果,是一项研究工作的精华,承载着深刻的学术见解和实际应用的潜力。论文写作与大学生的关系密不可分,它作为体现大学生专业能力、科研能力的一份重要理论成果,对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深远影响不容忽视。因此,本次采访从学生最为关心的论文的撰写问题出发,向李奕老师请教学生“应当如何写好论文”。
李奕老师指出,写作是法律人的基本功,法律人,无论是法官、检察官,或是律师、法律顾问,在其职业活动中都需要以书面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法律意见,记载特定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她从一个执笔耕耘数十年的作者的角度,跟大家分享一些她对法学论文撰写的心得体会:
首先,扎实学好法律专业知识。对于写作而言,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基础性、专业性。完备的法律知识是法律人的重要标识。无论是关于法理学的知识,还是公法学、私法学、社会法学、国际法学等的知识,都是法律人的基本学养,因而也是法律人写作的基础。一个没有良好法律学养的学生是写不出好的学术论文和法律文书的。其次,要关注社会现实。法律写作属于非虚构写作,是以现实为基础的。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律不是居于生活世界之外,而是构成生活世界本身,这决定了法律写作必须深植于社会生活。最后,注意法律写作的特殊性。法律语言逻辑严密、简洁明快、对称均衡,富有节奏韵律。法律语言经过提炼、加工,已经演变成不完全等同于“日常语言”的一套复杂的行业语言。
拉德布鲁赫曾指出:“法律的语言是冷静的:它排除了任何情感的声调;法律的语言是刚硬的:它排除了任何说理;法律的语言是简洁的:它排除了任何学究之气。” 在毕业论文写作中,要形成谨慎的文风,思辨的意识,批判的精神,以及对真理的追求,把思想写成定型的语言文字,提高严谨性、准确性。
她说:在《民法总则》教学中对案例的使用主要形成了三种不同的应用模式。
教有法而无定法,高效的课堂需要教师总结每一次的教学经验最终根据本班级本学科的特点进而做出的教学模式改革。李奕老师的课堂深入浅出,娓娓道来,其所教授课程也深受学生的喜爱,对于什么样的授课模式更适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提升他们的学习效果这一问题,李奕老师以自身所教课程《民法总则》为例,提出自己的意见。
一是例证式案例教学法,是在民法学理论讲授中穿插案例,使用案例对所讲授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知识点进行阐释,印证所讲理论内容,帮助学生理解记忆。
二是驱动式案例教学法,是将案例放在教学开始环节,作为引例抛出所要讲授的基本理论,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求知欲,使学生带着问题进入课程学习,待基本理论讲授完毕,再请学生结合案例展开分析。
三是统摄式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作为知识点铺排陈列的主线,将对案例的引入、分析、讨论和解决与知识点讲解融为一体,贯穿课程始终,做到边设置疑问、边分析案例内容,边讲解知识点,最终得出对案例所涉及纠纷的解决方案。
她说:科研不是呆在家里苦思冥想,而是深入社会进行调研。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科研工作是重点工作。李奕老师的研究方向主要是部门法哲学、司法制度、律师学,她向同学们分享令她印象深刻的科研项目,让同学们走进他人视角下对法学的思考和探索。
“2023年,我主持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我国律师的角色和功能研究’。该项目研究需要通过实地调研、个别律师的访谈等方式获得经验材料,梳理律师在国家治理立法、政府依法治理、社会依法自治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作用的现实数据和经验材料,大量的实证材料让我们在思考之余也更加深入去分析每一份材料的具体内容,从中找到可用价值,认识到律师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缺陷,进而提出了一系列更好发挥我国律师在国家治理中重要作用的建设性对策。
通过项目的研究,让我对‘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做科研不是呆在家里苦思冥想,而是深入社会进行调研。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依赖于ai搜索答案,而忽视了实践的重要性,从而导致结果与社会真实情况脱节。因此在面对科研工作亦或是其他实践类活动时,我们都应当'深知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
她说:要坚信只要步履不停,终将抵达远方。
很多学生在面对专业课程时,常常感到枯燥无味,缺乏兴趣和动力。如何更好的激发同学们对所学专业的学习兴趣,更高效的掌握多学科的知识,李奕老师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是尽早确定理想目标。没有崇高理想的人,就像大海里的小舟一样,时刻都会被狂风巨浪袭击而沉没海底。只有怀揣着坚定的目标,才能有面对前行中的艰难险阻的勇气,要坚信只要步履不停,终将抵达远方。
二是了解专业课程的价值和意义。每一门专业课程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和意义,它们不仅代表着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是学生未来职业生涯的基石。同学们通过了解专业课程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可以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学习中,从而培养起对课程的兴趣。
三是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实践活动。课堂讨论也可以学生让更加深入地了解课程内容,并有机会与同学和老师进行交流和互动。通过分享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进一步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也能感受到学习带来的成就感和乐趣。此外,实践活动也是提高学习兴趣的重要手段。通过参与专业实践活动,同学们可以亲身体验专业知识的应用和实践,从而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
四是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在学习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如果能够保持乐观的态度,学会从失败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就能够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
五是培育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时间管理技巧。良好的学习习惯可以帮助同学们更加高效地学习和掌握知识,从而减轻学习压力和提高学习效果。同学们应该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合理分配时间,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确保既有足够的时间用于学习专业课程,又能兼顾其他方面的兴趣、爱好。
她说:在我的教育生涯中,拥有许许多多难忘的教学经历。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教师在一届又一届,一年又一年中陪伴着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也总有那些瞬间曾令他们无法忘怀。
“时光荏苒,转瞬即逝。
2007年3月到东莞城市学院工作,转眼间我在东莞城市学院工作已有十七年了。我作为一名专业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始终坚持站好三尺讲台,上好每一节课。我很欣慰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大多数学生和我关系很好,见面愉快地聊天,毕业后经常保持联系。不说桃李满天下,我的学生遍布在东莞各个法律事务部门,无论是去法院检察院,还是律师事务所,都会遇到我教过的学生,他们亲切地叫我李老师。在我的教育生涯中,拥有许许多多难忘的教学经历。
2015年,我作为实习律师到广州司法警官学校集中培训,当时我不会开车,正愁着怎么回来时,正好有我教过的学生也参加培训,他知道后,马上与我联系,开车送我回来。这让我觉得很惊讶。一方面是很开心能够在培训会上遇到自己的学生,看着他在学业上一直在不断的学习和进步,我觉得很骄傲,也很自豪。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这大概就是师生间的缘分吧,我们聊了很多关于他今后的发展和规划,我觉得他真的成长了很多,这也是我们作为老师最希望看到的。桩桩件件,我会珍藏这些宝贵的回忆。”
是学者,是老师,是朋友,在不同的身份中,我们始终能感受到李奕老师那份赤诚的初心。作为学者,一篇篇观点独到的论文、一个个潜心专研的课题,是为法律的发展不断做出的努力;作为老师,她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用淳淳的教导带领着我们往前走;作为朋友,她带给我们未曾听闻的经历,用一字一句带我们打开法律的新世界。
感谢李奕老师能够接受我们的采访,祝愿老师万事顺遂,这里是来自法学院新闻中心的“教师专访”,我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