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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将《调解实务》课程开设在法庭

作者:admin浏览次数:579发布时间:2024-04-23 15:43:50

如何引导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门,深入到实务一线、社会基层,观察、参与、体悟,融理论学习、技术服务、社会调查、解决问题等为一体,在社会“大课堂”中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有机统一,是一流社会实践课程必须面对的问题。4月2日下午,我校一流社会实践课程——《调解实务》课程负责人王雄文副教授带领涉外法治人才创新班的27名学生赴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人民法庭开展为期40天的调解实训实践。

实训期间,学生首先通过观摩调解流程,见证如何在紧张的调解环境中保持冷静和客观,以及如何运用沟通技巧和说服力,巧妙地解决问题,深刻领悟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在实务导师的带领下,学生充分熟悉案情,尝试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各方的真实需求,整理双方争议点,进而提出调解的思路和方案。实训期间,寮步法庭的法官及时给学生开展调解技能讲座。法官们以其丰富的法律经验和深厚的调解功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调解的重要性和技巧,同学们获益匪浅。

根据调解实务课程安排,创新班学生每周不少于2个半天到法庭参加调解实务。创新班学生实行双导师制,法学院安排5位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作为理论导师,寮步法庭指派5位法官作为实务导师,实现涉外法治人才校地联合培养,协同育人,共同提升学生的调解实务能力。


本次调解实训是我院《调解实务》课程的一次积极探索。通过“理论+实践”“课堂”到“法庭”两个场域的学习实操,通过“双导师制”整合校内资源和校外资源,让学生们在“做中学”“学中做”,完成基于问题的学习,学会从真实案件中获取真实问题,并尝试解决问题,在知行合一中实现知识、能力和素养的提升。



此次调解实务课程的开设,是法学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维护国家利益、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的有益探索,也是高校助力“百千万工程”、主动对接实务部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打造“无讼社区”、践行“枫桥式经验”的有益尝试。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必将培养出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和法治精神的优秀人才,为推动法治事业的发展和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文稿:王雄文 张梦琴

图片:陈梓聪

编辑:黄炜琳

初审:郭曼捷 欧阳安儿

复审:杨金元

终审:江小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