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市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简介
作者:admin浏览次数:7141发布时间:2024-03-21 09:01:13
专业定位:
行政管理专业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总体要求,立足东莞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求,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应用能力培养,毕业后可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胜任行政管理及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行政管理专业理论和方法,具备扎实的行政管理基础知识,公共管理学科的思维理解能力、计划能力、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专业方面能力,良好的行政管理专业素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制4年,实行学年学分制。学生在毕业时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66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士学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公共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行政管理实务和技能的基本训练,毕业时应具有分析和解决行政管理实务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道德品质
热爱祖国,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正确的劳动意识和敬业精神;
2.综合素质能力
具有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查阅文献、获取信息的能力;运用外语工具进行沟通表达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能力;具有健康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面对环境压力时具有较强的自我调适能力;
3.行政管理基础知识
掌握行政管理学、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4.思维理解能力
具备政策理解与分析能力,公共事业的认识与分析能力;
5.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
具备全局观念、民主作风和协作意识,能够根据工作任务,对资源进行分配,同时控制、激励和协调群体活动过程,从而实现组织目标;
6.管理服务能力
具备行政管理的知识和能力,具备制订工作计划能力、分解公共任务能力,提升管理水平科学化,拥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务行为规范,积极主动提供服务;
7.创新能力
思想解放,视野开阔,与时俱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勇气;掌握创新方法、技能,善于分析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8.依法行政能力
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法制观念,熟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
课程体系:
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分为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综合素质拓展三部分。理论教学中通识教育课程必修课程39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10学分,学科基础课程24学分,专业必修课程26学分,专业拓展选修课程16学分;实践教学(不含课内实践)中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课程15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26学分;综合素质拓展10学分。
本专业核心课程: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行政组织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本专业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社会研究方法实训、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案例分析实训、行政案例分析实训、办公自动化实训、电子政务实训、暑期专业实践、公共部门(或企业)行政管理现状调查、认知实习、毕业实习等。
师资队伍:
本专业教师12人,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6人、助教2人,形成了一支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组成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其中教师队伍以教授为学术带头人、博士为主体、专业结构合理、能满足专业的教学需要。
教学条件:
行政管理专业拥有专业的实训软件包括:电子政务实践教学平台、公务员考试模拟系统、行政案例分析系统等,可满足本专业学生的电子政务综合实训,行政能力综合实训,行政案例实训等课程教学的需求。
专业特色:
行政管理专业旨在适应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规划,培养具备行政管理专业素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与寮步镇政府信访办、寮步镇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建立了专业实习基地;与万江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基层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为学生的专业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堂内学习和课堂外实践提供保障,致力于培养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素养好、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将具有科教结合、教学互动、能力培养、素质提升的特色。专业教学团队中教授、副教授占比达到33.33%,博士、硕士比例占比为100%,教师年龄结构合理,各有研究专长,在师资方面具有很强的优势。
行政管理专业坚持“突重点、重能力、强实操”的学科定位,注重高端技能训练,培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业务知识面宽,具有卓越的领导力,具有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素养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策划、执行和调研能力,着重培养“懂政治、精管理、通法律”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管理人才。
初审:杨金元
复审:刘红
终审:江小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