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一次社团管理指导会议
作者:撰稿:郑明京,摄影:郑明京,一审:许晓虹,二审:杨祯榕,终审:江小卫浏览次数:1169发布时间:2021-05-18 15:23:14
2021年5月10日,本学期法学院第一次社团管理指导会议在5C319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团总支书记段昭老师主持,团总支副书记胡锦城同学、学生会执行主席卢慧娴同学、法律协会代表王雪婷同学、社会工作协会代表陈锐莹同学、辩论协会代表林顿同学、莞益青年服务社代表苏培贤同学以及团总支委员郑明京同学、曾筱乔同学参加会议。
首先,团总支书记段昭老师肯定了到会的社团负责人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然后传达了《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法学院学生社团暂行管理条例》的文件精神,着重解释了院部社团管理文件的具体内容。
文件中强调学生社团及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社团活动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保证社团的健康发展。同时社团实行年审制度,社团须在每学期开学2周内到学院团总支履行学期审查手续,提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和上学期工作总结。
接着,全体与会人员就文件具体细则进行了讨论,各社团负责人一致认同文件相关规定,对于文件中存疑的细则部分也现场提出了问题,团总支书记段昭老师现场进行了答疑。段老师强调出台相关社团管理文件是为了凝聚共识、规范管理我院学生社团的运作,并不是为了限制社团工作,这将有利于我院学生社团的未来发展和进步。
本次会议在积极良好的讨论氛围中结束,通过定期开展社团管理指导会议、出台发布社团管理文件,有助于加强基层团组织与学生社团间的工作联动、工作规范,对指导社团管理工作、打造品牌社团活动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