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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系许利娟老师出席"环境法与民法学的对话”理论研讨会

作者:admin浏览次数:3090发布时间:2015-11-11 16:01:54


我系许利娟老师出席"环境法与民法学的对话”理论研讨会

                    --------“我国应当制定一部什么样的民法典?

近日,我系许利娟老师应邀出席天津大学法学院举办的“我国应当制定一部什么样的民法典?——环境法与民法学的对话”理论研讨会。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全国人大代表孙宪忠教授,武汉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清华大学崔建远教授、王明远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周珂教授,王轶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院长王文革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利红教授,北京理工大学罗丽教授,山东建工学院刘国涛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法研究基地马勇研究员,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天津大学徐祥民教授、吕凯教授、董娟教授、何悦教授以及有关高校法学院院长、民法学和环境法学著名教授、从事环境法学、民法学教学工作的一线老师和学生代表共100人出席了此次研讨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法制建设,此次会议的召开恰逢我国新一轮的民法典编纂提速升级的关键时期。会议邀请民法学者和环境法学者济济一堂,通过对话方式就环境保护法和民法学两大学科交叉融合的领域展开理论探讨,旨在通过对话讨论取得共识,促进民法典的绿色转型,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意义十分重大。